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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其中关于信用

来源: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日期:2021-04-25 09:54:02  点击数:1114 次  【打印此页】  【关闭

3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明确各部门分工,其中信用相关的分工整理如下:

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

 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出台相关政策。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科技部牵头,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

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外汇局、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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