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国家卫健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八部门决定于2021年6月~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明确,整治工作的总目标是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
据悉,此次整治具体工作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
在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方面,《通知》要求严禁机构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以次充好”、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等。
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方面,《通知》要求加强我国境内上市的药品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未取得注册批准的产品不得上市;未依法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严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在职责分工方面,《通知》提到,网信部门负责依法处置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美容相关不良信息,查处违法违规网站。海关负责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走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等。各部门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制作多种形式的宣传材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宣传专项整治进展,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宣传相关知识,维护行业信誉,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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