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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报送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日期:2021-05-06 10:53:50  点击数:1092 次  【打印此页】  【关闭

关于组织报送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四信促会〔2022〕5号


各会员单位:

自今年3月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以下简称:市信促会)、中共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信促会党支部)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政数局、市民政局、市非公党建联合党委等部门相关部署,第一时间向会员单位发出了《抗疫-四平诚信示范企业显担当倡议书》。两个月时间,广大会员企业用最美“逆行”向疫情宣战,涌现出一批信念坚定、冲锋在前、担当作为、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鼓励奉献,市信促会常务理事会、市信促会党支部研究决定:在会员企业中开展“抗疫-四平诚信示范企业显担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及条件

本次表彰为2022年3-4月期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共设四平市信用示范企业战“疫”先进集体和四平市信用示范企业战“疫”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具体条件是:

(一)先进集体

1、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有效组织企业员工投身于防控一线,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组织捐款捐物,数额千元以上;

3、在疫情防控中,积极组织生产,为战“疫”作出较大贡献;

4、诚信守信,严格遵守省、市防控的有关要求,战“疫”期间无违纪员工。

(二)先进个人

1、积极参与防疫抗疫、捐款捐物和志愿服务等相关活动,勇于担当作为;

2、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3、诚信守信,严格遵守省、市防控的有关要求,战“疫”期间无违纪行为。

二、报送注意事项

1、经会员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分别提出自荐《四平市信用示范企业战“疫”先进集体审批表》和推荐《四平市信用示范企业战“疫”先进个人审批明细表》;

2、《单位自荐表》、《个人推荐表》于5月16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市信促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

3、从自荐和推荐名单中,市信促会常务理事会及市信促会党支部按照条件确定名单,并在会员群里公示一周;一周后,以市信促会和市信促会党支部名义制发表彰决定,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对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4、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严肃申报,确保事迹情况真实准确。

联系人:简丹  ;电话:17304340508 ; 

电子邮箱:spsxch@163.com

附件:1、《四平市信用示范企业战“疫”先进个人汇总表》

          2、《四平市信用示范企业战“疫”先进集体审批表》

 

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

中共四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支部委员会

2022年05月07日

 

 

报:市政数局、市民政局、市非公党建联合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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