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动态

四平市首届“十佳诚信企业”“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访谈

来源: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日期:2020-08-28 15:19:42  点击数:1375 次  【打印此页】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完成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四平市信用办、四平文明办决定开展四平市首届“十佳诚信企业”“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就评选有关问题,本站访谈了市政数局局长、市信用办主任张洪生同志。

    问:我市开展“十佳诚信企业”“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此次评选活动主要目的是: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以企业和个人诚信建设为着力点,选树宣传一批“诚信企业”“诚信市民”,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气,推动形成有利于信用建设社会环境,提升“诚信四平”建设水平。我们要努力把这次评选活动转化成带动全社会关注诚信、支持诚信、自觉践行诚信要求的生动实践,转化成一次凝心聚力、引领价值导向、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好的重要载体,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问:请介绍一下四平市“十佳诚信企业”和“十佳诚信市民”的评选标准。

    答:第一个方面是关于“十佳诚信企业”评选。申报四平市首届“十佳诚信企业”的企业是在我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重合同、守信用,2018-2020年内没有因违法而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

    2.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监督,不生产、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消费者;在国家、省和全市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3.企业信用情况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主要负责人的道德品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银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4.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企业经营的相关规章,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满足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障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或成立工会组织,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5.2018年至现在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6.企业已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经营效益好,依法纳税。

    第二个方面是关于“十佳诚信市民”评选。申报四平市首届“十佳诚信市民”的人选从各类单位工作人员及社会群众中选拔,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不参评。申报人员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事迹感人,群众公认、社会影响好,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刑事处分,并具备以下条件:

    1.爱国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守法诚信,具有良好道德素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群众中享有较好口碑;

    2.诚信为本。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社会生活及抗击新冠疫情中,坚持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理念,讲信誉,重信用,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借用他人财物及时归还,社会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

    3.真诚待人。与家人和睦,互敬互爱,关系融洽;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打架骂人等不良行为;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真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在群众中信誉度高;

    4.遵纪守法。无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制作、买卖迷信用品,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

    问:请介绍一下“十佳诚信企业”“十佳诚信市民”评选活动的程序有哪些?

    答:评选活动分六个阶段完成。一是宣传发动,鼓励社会各届积极参加;二是在9月末前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及自我推荐方式进行申报;三是市信用办、市文明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征求法院、税务、交通、公安等部门意见后,组织专家评审,报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并向社会公示,征集群众意见;四是在信用中国(吉林四平)网站、四平日报刊登候选对象简要事迹,根据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并向社会公示;五是举办颁奖活动;六是通过多种形式,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返回上一级
关注我们
电话咨询
信用报告
合同备案
信用管理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订阅号

关注微信服务号